为贯彻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吸引优秀科研人员、联合外部丰富资源、加强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根据《甘肃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0〕190号)和《甘肃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甘财教〔2010〕217号)文件,结合甘肃省科技评价监测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设立开放课题。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的开放课题围绕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评价指标体系展开研究,以加强对区域创新活动和创新要素的评价监测,为政府科技决策与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基础依据。
一、开放课题设置原则
1.符合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前景(应用价值)。
2.有利于重点实验室科研发展目标的实现,促进学术进步和学科建设的发展。
3.提倡创新,鼓励前瞻性探索研究,鼓励学科交叉与渗透。
二、开放课题研究方向
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课题的研究方向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借鉴国内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兰白科技创新改革实验区发展规划(2015-2020)》,结合兰白试验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兰白试验区评价监测指标进行遴选,并对指标体系的构建以及指标权重的设计等分析和研究,为兰白试验区的评价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借鉴。
三、研究年限与资助额度
开放课题的研究时间为6个月,即2016年5月20日-2016年11月20日。
开放课题的资助额度5万元。
四、申请方式
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的开放课题采取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由非实验室人员申报。
五、申请条件
1.课题申请人和申请机构应从事过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2.申请人的研究方向与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方向相符。
3.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申请,经本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实验室主任择优批准,获得课题基金资助。
六、申请程序
1.申请机构从网页(http://www.gsinfo.net.cn/zdsys/)上下载并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详见附1,由申请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书寄回甘肃省科技评价监测重点实验室(需提交一份电子版,三份纸质版本)。
2.申请机构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要求明确课题的研究内容、关键问题、目标任务、人员组成、经费使用等,然后由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用,报实验室主任审核,并与课题承担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按照合作协议开展研究工作,接受重点实验室的监督和检查。
3.课题结束1个月内,课题承担机构应向重点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及其它与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文件,一并报实验室结题。
4.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都必须及时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中断课题的经费余额中止使用。
七、开放课题成果要求
获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与课题承担机构共同拥有。具体成果署名格式为:
1.发表的相关论文,应署“甘肃省科技评价监测重点实验室”或“Key Laborator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Evaluation and Monitoring, Gansu Province”为作者单位之一。
2.形成的研究报告、专著扉页上应明确标署“甘肃省科技评价监测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
3.鉴定的成果应署:“甘肃省科技评价监测重点实验室”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八、经费管理
开放课题的经费采用分批拨款的办法汇至课题承担机构帐户,在课题启动后拨付经费的60%,结题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的40%。
九、备注
本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课题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逾期不候。
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 zhangan@gsinfo.net.cn
纸质版申请书寄送至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531号,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科技评估中心 张爱宁 收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842102
甘肃省科技评价监测重点实验室
附件:附件1